这儿有没有GA的或任何地主有tenant自说自话搬走的经验传授一下吧,多谢了!

来源: 2009-03-02 17:16:2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这个tenant和我说他工作不保,目前在本公司内部又谋到一个职位,但是15k pay cut,所以3/15就要搬走,并且房租只付到15号.我当然不同意.合同的early termination 是60 day notice plus 1 month penalty.但他给我打电话号称就是没有钱. 我想他要是能早点太太平平搬走我就让他再付1个月租金算了,省得我还要寄信,跑court等等 (我再过2个礼拜预产期,实在跑不动). 但是他既然一点钱也没有,我担心如果他搬走了但是不付钱,我应该怎么办? 要是他已经搬走了,是不是就不需要走eviction的程序了? 我是不是只能到small claims court去告他? 另外汇报给credit agency?

心情不好,请各位有经验的帮帮忙吧,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