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前辈 - Lease term 更倾向每年续约还是租约满后month by month?
微小地主,坐标湾区
请教各位前辈,关于lease期满之后大家每年renew lease是优缺点。我自己现在都是让lease期满之后直接自动就变month by month. 这个做法也不影响涨租。涨租可以发涨租通知,不一定非要renew lease.
我最近想了一下lease期满之后直接自动就变month by month的好处。可否请前辈及其他地主也分享一下心得。
Lease期满之后直接自动就变month by month的好处 -
1. 我并不每年涨租,所以既然lease里有month by month的coverage, 也就懒得再续签了。这个纯属懒惰。
2. 从灵活性讲,month by month之后如果房客要求特别多的,或者糟蹋房子的,可以随时请他们走(这个以前用过,但现在加州这么左,这条以后怕是要慎用了,别回头房客没请走再触犯了什么法规)。
3. 即使房客续签了一年,之间因为房客自身原因(工作变动在湾区比较普遍),他要走我也没招儿。我通常就请房客积极配合看房,找到了新房客,前房客就提前解约了。我目前没遇到过房子租不出去的情况,所以也没有因为房客break the lease而扣过deposit.
我看坛里大部分都是期满继续续约的,想知道期满续约对地主来讲,最看重的是什么呢?我漏想了哪些month by month的弊病呢?
谢谢,祝大家8月收租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