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的热烈支持和响应,我今天把故事大概整理出来,大概如下,打扰了各位了。

来源: 2019-12-02 21:32:1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故事简短的说,是这样的:

一个Apartment, 分租给两个人,一男一女。

今年4/28, 女房客说男房客“Clean, nice and quiet", 5/28/2019, 女房客要求延期租约。都是text messages.

6/13,她取消了延期,说按原租约 7/31日搬走,同时说男房客里面住了几个人,还说邻居和 Apartment Association Management Complaint。还说keep this between us。言下之意就是不要告诉男房客。尽管如此,我第二天6/14就给男房客打电话了,有cell phone call log 的 证据。

6/18 她突然搬走,没有任何通知。

7月1日,她把我告上法庭。说男房客有许多人住在里面,酗酒、吸毒、一天24小时吵闹,无中生有说告诉我,要求我去处理,我拒绝她的要求。为了安全起见,她6/18搬走。要求我退还6月份房租,和security deposit.

从此开始,她们母女就开始编故事了。一会儿说报告警察,报告Apartment Association Management, 一会儿就说开庭她要申请误工补助,一会儿就说搬出来之后,她住AirBnB花了几千块钱,还说男房客因为丢了工作,才变成这样。我一个一个证明她们在撒谎,比如拿到警察报告,公寓Management信件,拿到 AirBnB,拿到男房客的Pay stub, 证明她们全部都是撒谎,男房客也没有丢工作。

由于我必须首先把这些证据寄给她们,她们在法庭上,就改口了,说男的威胁她,不让她说话,所以她不敢告诉我她要搬走,也说不敢报告警察 和 公寓management。 法官问她,这个事情有多久了,她就说有两个月了。她算术不好,这个就明显撒谎了,6月中搬走,往回退两个月,就是4月中开始,但是她4/28 还说男房客安静、干净、很好,5月底还想延期三个月。太矛盾了。

我在法庭问对方,什么时候你要求我去处理,什么时候你通知我你要搬走,她都承认没有。

但是法官把这个前后矛盾的话都视若不见,把上面所有谎言都置之不理。一直在挑我的刺。说我没有及时处理男房客违规。所以她不需要给我30天的通知。她胜诉。

男房客说,事情的真相是,女房客想跟男房客的朋友交男女朋友,可是人家看不上她。所以她一气之下搬走了。

今天找到的另一条法律条文是,纵然她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我还有14天的时间来纠正,除非是紧急情况。但是从她发第一条不太好的信息(6/13)到她搬走(6/18),才5天。从这个角度看,我怎么都应该赢。

我现在不知道要用这个条文立即 file a motion to reconsider,  还是保留这个条文,作为新发现,用它去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