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地主说句话:这不是恶法

来源: 2019-08-06 19:09:0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是个小地主,从我的角度来看,以下这三点并无过分之处,反而觉得都还合理。

现在租房的人口大约是总人口的1/3,是一个大群体,他们的利益必须得到维护。

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我们自己是租客,我们能接受一年租金涨幅超过10%?能接受被无缘无故赶出租房吗?如果被要求搬出出租房,会要求房东给予一定的补偿吗?

为什么我们当房客时觉得合理的法律,到我们当房东时就变成恶法了呢?

法律,得考虑双方的利益。

良心,也得站在中间。

 

注, 以下是法律改动的主要三点,从下面帖子里copy/paste而来:

1,控制房租增长幅度:每年只能涨一次房租,涨幅为7%加上通货膨胀率,并限制了最高涨幅不得超过10%。

   2,房主不准无理由地赶房客。除非房主自己住还有儿女、父母住,或不再出租才可以要求房客搬家。

   3,房主要求房客搬家,必须支付房客搬迁费,为一个月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