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act is

来源: 2019-04-18 06:03:1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只要准时交租,谁走谁留又何妨。

不交租时,就是有一团的人签名的lease又如何?只是要多交几份filing fee。否则就一人和John Dow 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