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是法律问题

来源: 2018-12-22 22:52:3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 要不要重新签约?因为section8 租户孩子多,所以他们迟早搬,签约他们不一定愿意。如果不愿意,我能否发限期一个月搬走的通知?

不欠租,轰房客?

2. 如果租户暂时不能搬走,我能否增加租金和押金?因为比市价低,我是要通过政府还是租户才能涨租?

如果各方都同意增加租金和押金就没问题。地主和房客之间有lease,单发方毁约违法合同法。设想房客要求地主降低租金和押金:-)

3. 一般地主接手租户,是否都重新签约, 如果旧的租约到期的话?

可以考虑不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