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怎么回事? 见下面:

来源: 2017-06-01 10:45:2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有一个CLOSING, title公司在外州。它指定了一个我当地的 NOTARY SIGNING AGENT 来办,要我提供地点。显然,这个 NOTARY SIGNING AGENT 没有固定办公室,使用的EMAIL 地址是YAHOO的,不是公司的。

约见时,这个AGENT 提出要找2个人当证人(要签字),见证我的签字。就我的经验,公证员就是见证我的签字的(要核对我的ID)。这是什么道理?并且,来之前,无论是她本人还是TITLE 公司从来没有提出过,要另外找证人。我从来没有被要求,也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由于完全没有准备,无法立马在现场找到证人, CLOSING FAILED.

这个房子在外州,没有去看过。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大家谈谈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