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指点!
我可能是过分老派的人,说过的话一定认,所以当别人也都一样。因为前房主给我的印象是住户们都想留下,因为位置好,房租低,所以那个女住户才会害怕我会赶他们或涨房租。我想只要我承诺一切不变,他们会留下,那就会签新租约。我沿用了前房主的租约,真的是什么都没变。
看来我需要重新学习。哪怕我周围绝大部分人都值得信任,也许难免遇到她这样的。我的汗滴蛮希望尽量收现金,但从不催我,都是我追着问他我该付他多少。而且我每次有多少付多少,他信任我不会赖账,而我也从没向他要过收据。到工程完工,银行验收时他把收据清单及我一年多的付款总数全部列出签字,银行寄给他(他冬天去外州)签的表格也当天就办好寄回。其他住户都很好,会来帮我铲雪,帮我照顾孩子,在艺术中心工作的房客带我们参观中心和后台,让孩子们亲手调光和音效,等等。我没把他们当房客。要学着分辨不同的人再学会怎么对付某些人,对我不容易;只能尽力,逐渐学习调整。
所以我应该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了,对吗?然后等法庭通知;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准备工作值得做?她在信里说附上了医药费收据,但是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