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今日点名批评中国电影评分网站豆瓣,称其诬蔑国产电影,恶意给近日上映的《长城》、《摆渡人》和《铁道飞虎》差评,严重破坏中国电影的生态环境。
人民日报在内文中批评“个别大V,公众号为博眼球,圈粉丝,流量变现等目的,发布恶意的,不负责任的言论,严重破坏了中国电影的生态环境。”批评豆瓣的打分作弊“一个团队甚至几个人就可以轻而易举进行刷分”。批猫眼电影上专业影评人可以“一句顶一万句”。
这三部电影到底观众有多不喜欢呢?截止下午三时,《长城》在豆瓣为5.4分(满分十分),共计收到105791个评价,其中含3星以下的评价超过75%;《摆渡人》为4.3分,共计收到49622人评价其中含3星以下的评价共计84.9%,成龙主演的《铁道飞虎》的评分亦只有5.5分,共计收到14552人评价,超过74%3星以下评价。
针对人民日报的批评,豆瓣创始人杨勃发文详解豆瓣评分机制,表示 “豆瓣没有专家评审,但有一个一亿多人的大众评审团。 豆瓣电影评分的主旨和原则,是‘尽力还原普通观影大众对一部电影的平均看法’ 。这个主旨过去十年没变过,将来也不想变。”
“所有电影都有众口难调的问题。最好的不是所有人喜欢的,所有人喜欢的不是最好的。”
“水军是有的,但豆瓣评分很难刷得动。但刷分是没用,整个豆瓣系统里没有修改电影平均分的后台功能。拍更好的电影永远是高分的王道。”
人民日报批评一出,不少网友到《长城》的豆瓣页面下留下负评“奉人民日报之命,来给血战八达岭打一星”、“烂片还不许说了”、“片子烂怪影评,你国魔幻现实主义日常,一星收好”、“本来已经有摆渡人扶一把了,奈何有人民日报猪队友。”
影评人亦发表了对豆瓣的声援,微信公号《公元1874》表示:“我也觉得《摆渡人》的分数可以再高一点,没那么差,不过我尊重豆瓣的打分,因为这是网友集体打分的综合结果。看电影这事很私人,我自己的喜好不能拿来当所有人的喜好,我也理解有人觉得《摆渡人》烂。但是——这跟行政机关动用自己的权力去打击民意,完全是两码事。”
(来源:端传媒)
人民日报批评豆瓣恶意刷低分后 摆渡人飞虎队电影豆瓣评分又降了
长城从5.5,降到5.4
铁道飞虎队从5.8,降到5.5
《人民日报》,你凭什么不准我们骂烂片?
昨天,有朋友转了《中国电影报》公众号发布的一篇名为《豆瓣电影评分,面临信用危机》的文章给我。
坦率的说,该文对豆瓣评分机制的一些质疑,还有几分道理。只是文中有一段话则完全是胡说八道:个别大V、公众号为博眼球、圈粉丝、流量变现等目的,发布恶意的、不负责任的言论,严重破坏了中国电影的生态环境。
虽然我不是文中所说的“大V”,但还是产生了一点“对号入座”的心理。大概是因为我写的《长城:我呸》一文也有近十万阅读,也对《摆渡人》不屑一顾的缘故吧。
今天一大早,我看到此文被《人民日报》客户端转发,新浪娱乐还赫然放出吓尿我的标题:《人民日报批豆瓣猫眼:恶评伤害国产电影》。
对此,乌鸦忍不住想写三点自己的浅见。
第一,豆瓣和猫眼的评分机制是否完善,或有值得商榷之处。但该文抛出的“为博眼球、圈粉丝、流量变现等目的,发布恶意的、不负责任的言论,严重破坏了中国电影的生态环境”这样的阴谋论,让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我想问问该文作者,如何判定批评《长城》、《摆渡人》的文章写作动机是“恶意”的?如何判定是为了“博眼球、圈粉丝、流量变现”?怎么就“不负责任”了?
小时候,我听妈妈说,外婆在文革的时候曾经被批斗。因为,有一天桌子上的水杯打翻了,外婆随手用一张毛主席画像垫了桌子。这一幕,恰好被一个邻居看到。于是,外婆用毛主席画像垫桌子这个行为,就被推断出外婆内心“对毛主席不敬”、“恶毒攻击伟大领袖”。
这就是所谓的“动机论”,他们不去想外婆的行为可能只是因为桌子湿了,可能只是因为一时拿错了东西…偏偏要把一个微不足道的日常行为,推演成“恶意”和“中伤”。
滥用“动机论”,就会让人觉得这世上的一切皆是“别有用心”。就像我说《长城》不好看,他们就能判断出我“别有用心”,他们就看见了我的“恶意”。
试问,和《长城》同一天上映的《罗曼蒂克消亡史》是不是中国电影?为什么那么多人点赞呢?为什么该片豆瓣得分7.5呢?
再说了,《长城》IMDB得分是5.6,《摆渡人》IMDB得分是5.1,这些分难道是“境外反华势力”打的?果真如此,《罗曼蒂克消亡史》IMDB得分是7.1,难不成这片是“境外反华势力”投资的?那就要问广电局,它是咋拿到龙标的?
2016年10月8日早晨,在河北保定望都县火车站,一位七十多岁的脑梗老人骑三轮车不慎摔倒。一个女生上前救助,恰好被路人拍摄到全过程。有网友攻击道:想成网红想疯了。女生回道:我帮和我爷爷一样大的老人妨碍谁啦?
说起来《中国电影报》是由广电局主管的媒体,《人民日报》也是党的喉舌。一言不合就对影评人举起“动机论”的大棒,做出影评人“恶意”、“别有用心”的揣测,不禁让人感慨万千(此处自阉100字吐槽,请读者自行脑补)。
第二,关于“中国电影的生态环境”,我很想对你们说:那不是由影评人决定的,甚至也不是观众能决定的。那是由你们,主管部门和电影人决定的。“严重破坏中国电影的生态环境”这个锅,影评人和观众不背,也背不了。
中国电影生态的好坏,在于广电局能否更开明、更宽容、更睿智。在于中国电影人是否能拿出更有诚意、更有热情、更有份量的作品。
以今年的中国电影为例,主旋律电影《湄公河行动》,豆瓣评分8.1,IMDB评分7.0,票房11.84亿。青春爱情电影《七月与安生》,豆瓣7.6分,IMDB 7.4分,两个年轻的女孩同获金马奖肯定,1.6亿票房。喜剧片《唐人街探案》,豆瓣7.1分,IMDB6.6分, 6.8亿票房…
这些电影都谈不上完美,但至少在特定的类型上花了力气、费了心血、拿出了诚意。所以,他们能在影评人、评分网站、票房上得到比较一致的认同。
第三,毫无疑问,中国电影市场的宣发环境确实不太干净,确实存在水军、刷评分、刷票房、恶性竞争等等问题。
但是,解决这些问题,不正是《中国电影报》的主管单位广电局的份内之事吗?
这些行为有没有涉及不正当竞争?有没有可能诉诸法律?该不该整肃?如何整肃?广电局拿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了吗?我反正没看到,我只看到了罚款了事,我只看到把“破坏中国电影生态”的罪责推给大V、影评人、公众号…我不得不说,这是我在2016年看到的最好笑的笑话。
我经常跟人举餐馆的例子,一个餐厅生意不好是谁的责任?是食客的问题?是美食评论人的问题?还是,厨师的责任?老板的责任?这事儿,也请《人民日报》和《中国电影报》给评一评。
我不是一个影评人,这不是自谦。因为我没有专业背景,不敢厚颜以“影评人”自居。
但我是一个观众,只要我掏钱买票,我就有资格对电影“说三到四”。你可以批评我的观点,但不能臆测我的“动机”,更不能剥夺我表达观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