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人觉得哈林组的更好,这个当然没有问题。本来就是应该有不同的看法,否则比赛结果岂不应该都是51:0?但无论是出于什么理由考虑,现场的演唱表现绝对应该纳入考虑。
第一场,汪峰组的演唱英文发音有些问题,也许感情表达也不算完全到位,优点是把如此高难度的演唱完成下来,瑕疵不多,非常难得。正如很多人看到的一样,音乐人一方,黄领先70%,媒体一方,赵领先200%。
第二场,张无法驾驭这首歌,现场的导师和评委都指出了这一点。音乐人一方,贝领先,到了媒体一方,再次被翻盘。
第三场,谭发挥失误,导师的评语已经说了这一点,谭后来在自己的博客上也承认了这一点。同样,音乐人一方,张领先,到了媒体一方,再次被翻盘。
我想从现场发挥和技术的角度讲,汪峰组占优,这个是明确的,也得到了音乐人一方投票结果的确认。媒体认为从其他的角度和方面考虑,哈林组更好。因为需要音乐人和媒体人的共同投票,汪峰组不能赢得比赛是可以发生的事情。但是从常理来看,汪峰组应该至少2:1获胜,最差的情况也应该至少一胜。但是实际的结果是,汪峰组前三场全败。
媒体的理由也有他的道理。媒体的这些道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无关现场的演唱失误和能力。请注意,音乐组并没有因为汪峰组现场发挥和技术的优势而全部投汪峰。而媒体却小概率的在三场中全部实现了自己的看法,即媒体的看法就是最终的结果。
假定,媒体没有任何黑汪的企图。那么我们看到的是什么一个场景:一方在唱功和现场发挥占优的情况下,连输三场。而胜利方的胜利原因和现场歌唱的发挥基本无关。
那么,我们可以得到什么结论?那就是,其实可以不进行汪哈的导师对抗。因为哈方媒体得票无需演唱表现超过对方,而汪方唱得再好也是得不到那些媒体票的,而音乐票在对方失误的情况下,差距也超不过媒体票的差距。而这个差距和现场演唱基本无关。
既然好声音比赛无需现场的好声音和唱功就可以直接确定结果,那么好声音还有比赛的必要吗?直接让媒体选择最终结果岂不是更省事?
因此,无论媒体是否有意黑汪峰,事情的结果是媒体的选择使得好声音的比赛没有发生的必要。这个是最大的黑,直接黑掉了好声音存在的必要。因为从此以后,无需现场比赛,只需选手表演的录像,配上录音棚的最佳版本声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