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折的关键点是在白小玲出刀前由李德发现车祸是假的,继而推断出小玲要杀曾杰。可前面李德一再说不能立案,他不能正式调查,而且他也没有任何调查车祸的动机。那时候谁会想到那个车祸是个假的呢?
如果真的能及时制止白小玲出刀,又有何理由判小玲五年呢?她还没动手,凭啥认定她蓄谋杀人?就算她当时手上拿着刀,人家那是要切水果呢?还有,如果及时制止,她父亲就不会出现在现场,又凭啥判他刑呢?
其实这个剧在大灰灰复盘白小玲的连环操作过程后就该结束了。最后一段真没必要。也许为了宣传用,劝诫大家不要自己搞复仇,一切应该交给法律。但从剧的角度看,这一段很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