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坤1951年1月与副局长陈泊,被诬为“国际间谍”和“包庇中统特务集团”而同时被捕

来源: 2025-10-01 19:36:4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陈坤在广州解放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侦讯处处长。1951年1月,与广州市公安局第一副局长陈泊,被诬为“国际间谍”和“包庇中统特务集团”而同时被捕,称为“两陈事件”。1952年夏在北京狱中含冤病逝。

王友琴:

1951年2月6日,黄历中国新年大年初一晚上,在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上路的一家宾馆里,时任中共华南分局常委、社会部长、广东省公安厅长、广州市公安局长谭政文,请他的上级领导和下级官员“节日聚餐”。

他的上级领导是当时正在广州视察的公安部长罗瑞卿;他的下级官员有: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泊,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孙乐宜、陈坤、朱明,华南分局社会部副部长田星云,以及华南分局书记叶剑英的警卫秘书马甫等。

等大家落座后,公安部长罗瑞卿站起身来说:“今天过节,大家一起吃顿饭。不过,陈泊、陈坤,你们要把枪拿出来。”

两陈还没缓过神来,预先埋伏的公安人员就抢上前去,下了两陈的手枪。然后,罗瑞卿厉声地说:“把他们押下去!”

从此,两陈由座上宾沦为阶下囚。两陈被押往北京
两陈都是中共华南分局书记、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广东省政府主席兼广州市长叶剑英调到广州的。

陈泊上世纪40年代在延安工作九年,因破获很多大案、要案、陈年积案,被毛泽东称为“延安的福尔摩斯”,名气很大。1946年,他被派往东北,先后任松江(黑龙江)省委常委、社会部长兼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吉林省公安厅长等。1949年,随吉林省委书记陈正人南下,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社会部长兼省公安厅长。

叶剑英多次向江西省委书记陈正人提出调陈泊到广东,最终总算将他调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长。

陈坤是中共华南分局、香港分局情报工作的负责人。他也是叶剑英点名调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


公安部长罗瑞卿宣布抓捕两陈,不是罗一个人能决定了的。他是在请示中共最高领导人毛泽东,中共第二号人物刘少奇同意之后,才到广州抓人的。

两陈被抓三天后,陈泊和他的妻子吕璜及两个孩子,陈坤与他的妻子高华及三个小孩,被押送到广州火车站,由一个班的战士武装押解到北京。一到北京,两家人被直接押到公安部软禁起来。

1951年4月底的一天深夜,两陈被正式逮捕,投入德胜门外的功德林监狱。

两陈罪名吓人
两陈被押解北京后不久,中共华南分局在广州召开分局、省、市三级干部会议,由公安部长罗瑞卿作“关于陈泊、陈坤所犯严重错误”的报告。报告指控两陈是“国际间谍”、“中统特务集团的黑后台”。

随后,根据罗瑞卿的指示,广东省、广州市公安系统掀起“大揭发,大批判”高潮,要求所有干警必须站稳立场,与两陈划清界限,揭发两陈的问题,个个表态,人人过关。

两陈手下上千人被抓捕
两陈被押往北京后,一场空前规模的大逮捕铺开了,短短十几天内,广州市公安局有300多人被抓,广东省公安厅有700多人被抓。

在省公安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长谭政文的主导下,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加紧对上千名“两陈案”相关人员的审理。一些被认为与两陈有直接关系的重要“犯人”,遭到不分昼夜地轮番审讯。

以两陈被抓捕为标志的这一事件,成为中共建政后公安系统第一大案。

两陈被判刑
1953年3月,公安部以“北京市军管会军法处”的名义,对两陈定罪、判刑。地点是在一个食堂。

两陈案的刑事侦查,是公安部做的;对两陈的起诉书,是公安部一局副局长徐守身宣读的;对两陈的判决书,是公安部一局四处处长姚伦宣读的。

陈泊的罪名是:“丧失革命立场、严重违法乱纪、包庇反革命,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极大损失”,是“混进党内的异己分子”。陈泊被判刑10年。

陈坤当时已经死亡5个月,仍被扣上“包庇反革命”等罪名,被判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