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错老检察官执行纪律处罚的过程中,肆意打断妨碍执行。难道犯错的检察官因为以前的工作成绩就可以对所犯的严重职务错误免责吗?对错误认定有异议,难道不应该尊重程序,走申诉程序吗?她的身份这样做,那谁还要维护程序正义呢?指导组遇到挫折就各种委屈。他们的挫折源自没有过硬的证据,没有证据推翻现有的就找新证据,找不到就尊重现有证据,这有什么需要委屈的。是不是靠猜测办案太习惯了!
洪亮,一把快刀。明知案情有重大瑕疵,如果没有周梅的可伶,如果他和乔不是朋友,他还会继续刀刃向内吗?但是,广大的涉案民众是没有洪亮这样的检察官朋友的,那么他们应得的公平正义谁来替他们争取到呢?那么所有的疑案是不是都有可能是错案冤案呢?
没有完美的制度,错案冤案古今中外都不可避免。但是执法者的发心专业素质和作为很重要。公诉人是受害人最应当信赖的人,如果他们作为执法者都没有严谨的法律素养和维护公平正义的愿望,是否严格执法靠的是交情,那么普通民众的公平正义靠什么可以得到伸张和保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