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况下,事发当时即便没有say no,即便男方没有施暴女方没有肢体反抗依然应该算作qj。
一是酒醉失去部分行为能力状态下,女方明确表示过要回家男方却违背其意愿带她到住所。
二是两者之间是老板和下属的关系权力不对等。
以上是他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