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铅笔外还有什么?完全是臆测,没有证据。没有丢失财物、破坏财物(门)怎么算??太没有法制观念了。由没有法制观念的执法者来维护法律何以安民心??
社会上有此类事件不足为奇。关键是文宣机构出品的作品仍然如此漠视法律,对大众是什么样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