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应该不行,后来可以了,中国姓资姓社的讨论从来就没停过 ,公有制为主体的理解由控股50%以上后来发展到

30%到40%也行,当时的做法,小拉 ,老马是对的,政治风险太大。又要准备合并搞巨无霸,法律风险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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