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上我一直想搞清楚,目前国内的普遍认知是怎样的?

现在的我肯定站大家,但是要问二十几年前出国前的我,恐怕多少会觉得凌霄有道义责任,(没法律责任,因为年龄小)。 

另一个,凌霄18岁时对出车祸的妈妈,有没有法律的赡养责任? 后来呢,他27岁回国后,对陈婷又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有报纸普及说赡养责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但要是离婚判给一方而另一方完全没有付抚养费呢? 难道孩子成年后对双方的赡养责任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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