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未成年、不能自立前,父母望子成龙,超出常规的投入,比如花高价送私校、提供超出常规的生活条件,是自愿的(有时可能甚至是自私的),并没有法律限制。为什么老了,要用法律限制孩子给与超常的“赡养”?
没什么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