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案件发生在2002年。2003年2月17日,对刘晓庆逃税案调查结束,认定刘晓庆及其公司偷逃税1458.3万元,不仅追缴税款,还加收滞纳金573万元。因数额巨大,盛名之下的刘晓庆没能逃脱牢狱之灾,1年多后才出狱。 之所以刘晓庆能够入刑,主要法律依据是1997年03月14日发布,1997年10月0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规定。
范冰冰没有入刑,是因为在2009年刑法修订前的偷税罪,而在2009年由全国人大刑法修订案七中修订为逃税罪。而且2017年的刑法修订案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如果在税务机关行政调查环节,直接将税补了,是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
换句话说,刑法修改了,刘晓庆案件发生在修法前,按修法前的法律,需要入刑。范冰冰的案件发生在刑法修改后,按照修法后的刑法,补缴税款和被行政罚款之后,不需要入刑。
范冰冰被行政处罚四倍应缴纳税款的罚款,最后总计缴纳8.8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