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把瞻养父母的义务从法律中去掉。才六十几岁的人就依赖别人。成年兄弟姐妹本来就是合得来就相处,合不来就各自安好。还有如果父母中一方去逝,财产缺省应该是在世的一方继承。父母一方尚在,子女就可分一半财产的法律也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