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石老板是最后一个干净的人了。。。可是
石老板自从说:断了他一条腿 (言语暴力),人设就已经坍塌了。而后原来也动手啊。
他动手的理由是:老婆被人欺负了;
MC动手的理由是:老婆被人欺负了。。。
有区别吗?
何况MC 和MY 有长久的过结 (当然这不是打人的理由。只是如果你们非要分析争辩,我就当次“辩护律师”好了)
而老石跟MC 不过因为MY 才认识的。
MC 坏在明处, 各种坏: 啃老,欺负妹妹,大家继续。。。
石老板的做法呢?就是趁人之危啊。要不就不要放人,要不就放出来给他机会。
不是寻衅滋事。石老板的坏是另外的坏,不是吗?道貌岸然,更加恶心。
所以圣经里说:不要看别人眼里有刺,而看不到自己眼里有梁木。
都是罪人,五十步笑百步。
为什么不要论断,因为你不在那个人的位置,你当然可以站在道德高峰审判别人。
石老板有什么权利打MC?MC 可以由法律裁决。
连警察都没权利“断他一条腿”。
所以不要说二嫂自私,为老公求情。
谁在自己的位置都会那么做。方法不同罢了。
石老板打人是对的,因为他的利益受损了;
MC 打人是错的,因为他就是个坏人。
有的人就是这个逻辑。
要我说:都是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