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门外汉,我斗胆说说我的看法。
老毛的字体歪歪斜斜,随意出格,那是霸气十足。 每字的落笔收笔收放自由,该轻则轻点,该顿则加力,恰到好处。“为“字的一撇如同一把锋利的匕首。这是炉火纯青的功力。
老江多才多艺,跳舞唱歌,甚至英文吟诗,还有那句too simple, too naive, 他喜欢露一手。 他的字体有一特点,一行下来就渐渐变小,这叫虎头蛇尾。 说明他是半路出家,缺乏基本功。
鲁迅的字体中规中矩,相当工整,文化人的手笔。
至于萧可佳的作品,17岁能一气呵成写出整首诗,也是不简单,起码从字的数量上看。 但称为书法神童,什么家, 好比玉器店说这是和田玉,我只能说n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