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段日子刚好被随机抽到去履行陪审义务,报到的那天有幸又被连续两次抽到。已经坐到法庭陪审的席位上了,最后反倒被辩护律师给

回答: 雅典公民小菲迪亚斯的一天巴黎到罗马2023-06-21 06:35:23

否决了。这是一个从荷兰经英国走私毒品到澳洲的贩毒案件。

接下来,我又非常幸运地被抽到,顺利成为一个性侵大案的陪审团的十五名成员,过了检控和辩护律师这两关,接着又有幸成为最后的十三名陪审成员。陪审长达八周。

其中的经历让我对西方的陪审制度有了比较直接和全面的了解认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缺点,和我原来的想象相去甚远。我陪审的这个案件的被告被控64个罪名。最后绝大多数的控罪都成了了,虽然我坚持自己的观点到最后,我只同意其中的五到六项指控有罪。很多指控控方和警方根本就没有建立证据链,都是你说他说。新州的陪审制度前些年作出了改革,有罪投票从原来的13:0到现在的12:1。可这是法官最后才批准告知的。

最后的那天,法官说可以接受12:1后,陪审团里有两三位成员的投票表决发生了戏剧般的变化。当陪审团解散的时候,其中一位退休教师的成员脸带忏悔地对我说:Sorry, I sold my soul.  I just wanted to go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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