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梦MM说的对。可能是我读那书时的心境不合适。

来源: 2006-11-25 18:12:2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觉得如果想做狼就做狼,想做狗就做狗,高高兴兴就好,不用写那么一大篇故事来形容狗的心理斗争。也许我已经过了喜欢艰苦挣扎的年代,喜欢比较有博爱的,或是比较智慧幽默的文字。Call of the Wild 是 Jack London 27 岁的作品。我觉得年轻人是应该跟命运斗争,但要慢慢学会顺命的道理。

我中学时还读过他的《野狼》,中文的,当时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