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章!两年半才冒泡一次,频率太低了。希望看到你更多的美文和旅程。:-)

下笔如有神啊:

开一个十万美元的豪华车,穿个拖鞋,去 Costco 买个 Pizza 全家当晚饭吃。

化一个月工资去买一个手提包 。。。

喜欢你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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