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这么几点,费这笔墨嘴皮功夫不光是对Whitney的楼主,而是就是论事提出来引起论坛里喜欢户外的朋友注意:
1. 首先登顶不应该是唯一目的,以别人和自己的安全做抵押的登顶,不登也罢。
2. 如果觉得和同行的人速度相差太大,就压根不该带他们去,另找速度相当的同行,或自己独行啊。既然带去了,作为领队,就应该保证大家不走散,都在视线范围内。把同行人的安危丢给陌生人是极不负责的做法,无论对陌生的好心人还是对同行人。我周围的朋友熟人中有海防警卫队的,也有好几个野外搜救志愿者,我们一起在山里过夜,他们“骂”的最多的,就是由于人们不负责任而造成的各种野外事故,而stupidity,
ignorance是他们用的词,不是我说的。
3. 楼主自己都说了,领导在“3500公尺左右有剧烈的头痛和恶心的感觉”,要靠陌生人提供药品,他自己在99大回转也是“头疼得要命”,这都是高山反应的症状。然后他自己在顶峰等了三个多小时。首先他运气好,那天没雷电,第二,高反严重的人在上面都不该待三小时的。14er一天上下因为下的快,也许不致因高反送命,但高反引起的人反应迟钝,因为血氧过低引起的极度困倦,以致判断失误,再加上体能接近极限的疲惫是会造成事故的。他儿子运气很好,黑暗里“老是摔倒”没出事。
5. 没错,Whitney可能三分之一是独行的。首先,你并不知道别人的经验,第二,别人都独行并不等于他们都该独行或有独行的经验。
实话实说多说了几句,对事不对人。这个题目是可以写本书的。罗嗦这么多,是希望这样的讨论论坛的朋友们都能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