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单纯从法律理论上来说,限制美国公民自由旅行的任何法律从原理上来说是违宪的,因此不能成立;而美国政府限制美国居民(不仅包括公民,而且包括任何在美国合法居住的非移民,例如绿卡和学生)去古巴的法律,是从“不允许资敌”这个角度,来实行的,因此执法主体是美国财政部。因此,也产生了法律漏洞,可以利用法律漏洞来打擦边球。
我肯定是散客了,因为我要去,就是想去看革命路线,格瓦拉的墓,最多加上哈瓦那的Tropicana夜总会。没有打算去瓦纳戴罗的海滩上去躺着,所以跟团应该不适合我。但是我总共只会两句西班牙文:是的,谢谢,怎么能找学术交流呢?我可以交流这两个字在世界各国的语言里怎么说,呵呵:)
利比亚,我本来打算2011年4月份去,1月份开始申请签证,那次是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利比亚然后走叙利亚和伊朗。结果利比亚的旅行社告诉我,他们不给中国公民发旅游签证,只有工作签证。然后,2月份就打内战了。我惦记着,未来两三年,也许利比亚旅游能重新开放。
至于伊拉克,原来我没敢想,后来本坛的朋友跟团去了,还贴了游记,我们还差点在伊朗会合。我回来之后,查了一下,也想跟团去伊拉克,主要是钱的问题,伊拉克太贵了,我最近2年跑得太多,没有足够的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