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丈夫“离婚”,但是“同居”。我接触的人中,一半多是这样。都吃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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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了。 :-) -看风景- 给 看风景 发送悄悄话 看风景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2/2011 postreply 16: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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