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在文具店看到一个女孩偷了一袋的笔记本,圆珠笔之类的就走,店主正忙没看到,我挡住那姑娘去路叫店主过来抓她,当场打电话给警察,几分钟后来了两警察,那姑娘根本不把警察放眼里,问什么她都翻着白眼不理睬,盘问了很久才问出她的姓名和出身日期,警察打电话给总局看有没案底,一问总局那边说有案底,才十四岁,平均每月被抓二十次左右,那个月份已经被抓了八次,警察局也对她们没办法.
他们不理会你骂不骂的,记者问他们知不知偷钱偷物可耻,回答是,有什么可耻,工作分工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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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这份上就无可药救了。只有像法国那样,把这帮人赶走。 -瑞冬- ♂ (0 bytes) () 01/16/2011 postreply 13: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