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没人提马尔克斯或《百年孤独》,我会觉得既失望又孤独:)
本来最后一句确实是现在、将来、过去三种时态,后来觉得效果反而不强.注意马尔克斯的将来时是过去将来时(他的“许多年以后”还是在写作的过去),而我用的是简单将来时,我的“许多年以后的一个黄昏”是却是真正的将来。也因为这一原因,“周末早晨在自家煮咖啡”就不能用将来时了。
用第二人称一是因为有一次挑剔了别人用第二人称写的一篇东西,事后觉得不好意思,有“光说不练”的嫌疑,这次就用了。另一方面确实想逼着读者深入其境。
“你现在写的,只有周末早晨煮咖啡,让你回忆到在耶路撒冷阿拉伯人拉你喝咖啡的旅途遇事。但这个周末早晨自家煮咖啡对将来有什么影响呢?如果没有影响的话,就是简单的回忆文。对将来有影响的话,立意高了很多。”
你这段我百分百同意。照你的意见会好得多。
回复:很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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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很好,人称确实在不能接受。戚戚焉的感觉是由心生,怎可‘逼’入?
-忽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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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2009 postreply
13: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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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文章很好,人称确实在不能接受。戚戚焉的感觉是由心生,怎可‘逼’入?
-tang0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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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2009 postreply
19: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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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同意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忽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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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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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哈哈!同意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tang0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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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2009 postreply
06: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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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习作也谈不上啊:)中文生疏英文不通5555~只有各处溜达的份儿了
-忽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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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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