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很有味道

回答: 耶路撒冷金顶的土耳其咖啡tang070592009-06-20 07:20:05

要是没人提马尔克斯或《百年孤独》,我会觉得既失望又孤独:)

本来最后一句确实是现在、将来、过去三种时态,后来觉得效果反而不强.注意马尔克斯的将来时是过去将来时(他的“许多年以后”还是在写作的过去),而我用的是简单将来时,我的“许多年以后的一个黄昏”是却是真正的将来。也因为这一原因,“周末早晨在自家煮咖啡”就不能用将来时了。

用第二人称一是因为有一次挑剔了别人用第二人称写的一篇东西,事后觉得不好意思,有“光说不练”的嫌疑,这次就用了。另一方面确实想逼着读者深入其境。

“你现在写的,只有周末早晨煮咖啡,让你回忆到在耶路撒冷阿拉伯人拉你喝咖啡的旅途遇事。但这个周末早晨自家煮咖啡对将来有什么影响呢?如果没有影响的话,就是简单的回忆文。对将来有影响的话,立意高了很多。”

你这段我百分百同意。照你的意见会好得多。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