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无我(10)——西藏,凝眸七年(连载二十六)

来源: 风版 2020-12-27 14:28:5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9809 bytes)

第三章   众生无我(10)

也是朋友

1985年春天,我被临时抽调到西藏自治区的“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工作。不久就奉命调查一件被认为是数额巨大的“投机倒把”案件。

该案的举报的概略为:西藏交通厅有几位官员,成立了一家不明不白的公司,他们在银行贷款300万美元,低价购买一批日本的五十铃大货车,然后高价倒卖牟利。我们就此展开调查,发现事实是:西藏交通厅的几个年青工程师和业务人员,深感国有的运输体制所固有的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的弊端,利用当时中国开始允许民间私有经济发展的机会,提出成立一家在国有体制之外的企业,用全新的经营理念和方法来改变旧的模式。他们的建议得到了采纳,于是他们几人成立了一家名为“西藏实业开发公司”的企业,在这家公司里政府并未投入一分钱,所有的资金都是他们自筹的。但这公司在当时仍不能称为是他们私有的,只能注册为“集体所有制”,这是一种含糊的、投资者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的叫法。因为当时的中共把任何的私人投资行为都视为“人民群众集体”行为,这就给后来政府对这些投资的随意占有和征用留下了法律上的空间。这家“西藏实业开发公司”成立后,他们中的一位姓蒋的青年汽车工程师,因其对五十铃汽车的长期潜心研究 并提出了出色的改进建议,获得了五十铃公司的赞赏,提出如他们自己经营可以最优惠价格卖给他们一批车。经过他们的努力后银行贷款和进口配额很快搞定,交易完成。车到西藏后开发公司就加价卖了一部份,余下的自己经营。

这事在今天看来就是一件极为正常的商业交易,在当时却被某些保守的人们视为是一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行为。我们调查了这个事情的所有环节,并与当时在西藏的当事人们反复核实,最终认定这是一起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投机倒把”。此事的调查使我与西藏实业开发公司的几位创业者变的非常熟悉。他们是公司的姓王的总经理,他原来是西藏交通厅的办公室主任,40多岁,东北辽宁省人;另一位是姓蒋的汽车工程师,四川人,毕业于重庆大学;还有一位是他们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姓阎,北京人,属于在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事情结束后我和他 们还保持着往来,这样也就成了朋友。

以后的几年里这些朋友们仍然艰难而又努力地经营着他们的事业,王总他们不得不在政府对民间私有经济左右摇摆的政策中应对并发展壮大。除了公路运输外,他们还采矿和做各种贸易。当然他们也如同刚开始被无须有的调查一样不停地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在这种时候我就会利用自己的官员身份尽力去帮他们解决一些难题。记得有一年王总他们在山南地区开矿,需要从矿区修一条简易的公路,为他们承包修建这条公路的是一支来自四川的私营工程队。在工程完工结算后,对方却在法院起诉王总他们少付工程款,而拉萨中级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是依据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院的鉴定结论,认为修建的是国家规定的等级公路,从而要求他们按国家规定的等级公路造价向施工方付款。这样一来他们将要比合同约定的数额多付出几百万元。王总为这事找到我后,我仔细地了解了整个诉讼的来龙去脉。我发现法院判决的错误在于:双方合同约定的标的是一条附属于矿区的专用临时公路,由矿山业主自主投资修建。该路除运输矿石的车外没有其他车辆通行,并不是政府计划内的项目,因此不能按政府的等级公路造价标准执行;另外判决依据的鉴定结果,此鉴定人是专为政府投资的公路项目服务的,其所适用的标准均是为此而制定的,所以使用该标准对本案事实进行鉴定是错误的;最后令人可疑的是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是四川人,与原告极为相熟,在中国这种以籍贯地域为族群认同的老乡裙带关系下,此案就有着明显的不公正因素。不过,这个案件已经终审结案,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要提起再审程序的可能性极小,不过我还是按他们的申诉据理要求提起再审程序,最后由高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案件的最终结果是撤销了终审判决,要求双方按原合同执行,从而给西藏实业开发公司减少了几百万元的损失。

如此看来我和西藏实业开发公司这些朋友们的交往不免带有某种利益交换的成份。不言而喻,在中国(在西藏也如此)这个有着数千年礼俗社会传统的浸润下,人们由社区族群定义自我的权利,从而被动地参与外部的事务。我们也有着法律、法院和契约这些现代法理社会所应该具有的形式,但这仅仅只是形式而已。公正与真理,只是这个传统礼俗社会传说中的一只独角兽。要在日常的生活中寻求真正的公平和正义,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不得不依靠人们之间岁月沉淀的默契,依靠你社会关系中朋友和亲族对于某种价值的共识。纯粹的个体在这样的社会中将会寸步难行,因此“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就成为了在这个社会里生存的金科玉律。

就在这样的中国传统的身份认同关系中肯定带有某种互利的色彩。时至今日,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所带来的唯利是图的功利性商业法则已然把那种有限的互利传统冲击得支离破碎,人与人之间在许多时候只剩下了赤裸的金钱交易。值得庆幸的是我和王总他们那时是一种彼此相知相惜,分享同一价值,处于同一道德水准的关系。我们很少谈及商业活动,而总是在谈论着那个时代的青年人所关心的话题,诸如文学、诗歌、哲学和国家的命运。

我离开西藏的时候,决定乘汽车从青藏公路返回。王总他们特意安排了一辆大货车到格尔木拉货并顺便送我走,告别时他们送了我一本最新出版的关于西藏的画册,让我能在以后的岁月里能随时回忆我在西藏的那些日子。

离开西藏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些朋友们,我只是按我的承诺给阎主任寄去了一副云南出产的围棋,这之后就没了联系。

西藏实业开发公司的这些朋友们只是想以自己的方式改变西藏陈旧的中世纪面貌并使之进入现代社会的西藏青年中的一群。他们有着强烈的整体性社会投入愿望,但这种愿望与他们之前的那一代人由知识类型和意识形态的价值体系的不一样而有着巨大的差异。不管他们的努力是否成功或者失败,他们的所作所为会使得西藏有着一个光明的未来。

我讲述的这些人,只 是我西藏朋友中的一部分。之所以讲述他们的故事,是因为西藏的藏汉关系,在今天似乎成为一个被人们反复提及的问题,这或许更多的是由于意识形态和许多研究者自以为是的文化心态造成,并以此来建立并强化一种在西藏确实存在种族界限的说法。但我在西藏生活多年的经历却告诉我并不是这么回事,汉族与藏族在个体层面上的相处和交往基本上是和睦与正常。与世界大多数地区的社会一样,政治总是政客们的事情。

我的西藏朋友,如同德国电影《我们的父辈》和《冷杉溪》中那些生活于纳粹时期和共产主义时期的普通人们一样,尽管他们都是极平凡的小人物,改变不了历史,但他们却是历史构成的最真实部分。他们的人生无奈和缺憾比比皆是,有着太多的随波逐流和言不由衷,而我们这些曾经在中国这片人性沼泽中苟且过的挣扎者,事实并不比别人纯粹,和他们一样,要活着,要服从现有的秩序。正如哈维尔所说,在极权体制下,每个人都既是囚徒,又是狱卒。所以都没有资格站在制高点上对他们进行苛责甚至道德审判。

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不愿意平等关注和反思个体生命,忽略小人物情感体验的族群,无论历史如何悠久,其思想必定无力苍白,其传承必然大而无当,自然难入人类现代文明之门。所以,在对西藏进行思考和考察时,似乎应该把视野从国家或族群转向个人。只有当你面对一个个具体的人,才能超越政治、国家甚至族群形成的集体认知困境,把意识形态、政治体制、文化差距、战争和平甚至生活习俗等问题抛诸脑后,才有可能进入他们的生活,虽然你不能像他们那样生活,从而窥见真实的历史。也只有这样,不同的族群才会在共同生活中,对相互的文化和生活方式表示理解和尊重,而和平永远都与理解和尊重共存。(第三章完,上部完。)

所有跟帖: 

. -nolie- 给 nolie 发送悄悄话 (12 bytes) () 12/27/2020 postreply 16:58:19

西藏的五十铃是日本专门设计的高原型号,为适合高海拔地区。 -风版- 给 风版 发送悄悄话 风版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7/2020 postreply 21:20:31

看来藏汉关系远比新疆的民族关系好。可能藏族同胞淳朴。 -znr0505- 给 znr0505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7/2020 postreply 17:03:51

其实主要是佛教的原因。 -风版- 给 风版 发送悄悄话 风版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7/2020 postreply 21:21:29

作者关于个体生命和国家族群的思考放在地球另一侧的今天也一样适用。感慨之后为作者鼓掌。 -攀山舞水- 给 攀山舞水 发送悄悄话 攀山舞水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7/2020 postreply 18:42:19

谢谢! -风版- 给 风版 发送悄悄话 风版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7/2020 postreply 21:23:21

Once upon a time in Tibet!期待新的一章。 -mqthgc- 给 mqthgc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7/2020 postreply 20:09:07

谢谢!新年新篇章。 -风版- 给 风版 发送悄悄话 风版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20 postreply 14:04:40

喜欢, 跟读。 -老文学读者- 给 老文学读者 发送悄悄话 老文学读者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20 postreply 11:38:12

谢谢! -风版- 给 风版 发送悄悄话 风版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20 postreply 14: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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