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與文字

来源: 2026-02-20 19:04:3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語言與文字

(楊道還《中國傳統學術之結構》獵海人出版,2018,第十三章,第三節)

語言先於文字的出現。對任何一個文明來說,文字的出現都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語言凝結而成文字,文字出現之後語言的精華就得以跨過口口相傳的局限,流傳久遠;在時間上能常存,在空間上,無遠弗屆。這就是老子所講的「其德乃普」(54)的大德的功用,文字使得德能夠「普」。

「文」的本意即是「紋」,是花紋,紋理的意思。《說文解字》說:「文,錯畫也,象交文。」段玉裁說:「象交文。像兩紋交互也。紋者,文之俗字」。交錯之劃,即成文。《〈說文〉序》說文字的起源,「倉頡之初作書也,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滋生繁衍)而寖(漸漸)多也。」也就是說,最初的文,象形而成,是對大自然的紋理觀察和模仿。文與字的區別在於,紋類似於二維的整幅圖畫,可以綿延不間斷地表示出一篇文章的意思,其中物和象都較為直觀;而字因為聲是一維的,因此斷文為字,成段的字描述出的一個整幅圖畫即成文章,文章中的字必須有一定的先後次序和排列。

最早的語言是人與人的交流產生的。而最早的文字記錄很有可能是這些交流中重要到值得永久保存的部分。在文字出現之前的部落,最重要而鄭重相傳的東西,很難想像是事件的記錄,更不要說瑣碎的交易記錄,這些活動只能在較晚的時代才有可能。動植物礦物知識,交易記錄這類的東西,從任何角度都難說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只可能是原始崇拜,圖騰,和從蒙昧中開始覺醒的人類對其本身的探討。這些不是先民日常生活可以沾染到的知識,卻是人類將自身從環境區分出來,部落互相間區分,瞭解過去,探索未來的重要工具。

所以最初的文字應該更像一種對語言的補充而非重複。舉例來說,以獵鹿為生的部落,發明一個鹿字,毫無意義,每天可見的活生生的生物遠比一個文字給人的印象更為深刻,有可指就不需文字。正如莊子所說:「以馬喻馬之非馬,不若以非馬喻馬之非馬也。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莊子?齊物論》)這句話的意思是,用馬的名來講馬的實與馬的名不是一回事,不如取消馬的名,直接用馬的實,來展示真實的馬與馬的名的不同,因此取消掉名,天地或者萬物都是一體的實。不同人對名的理解不能為一,因而互相爭論,這時只要將馬牽來,爭論就冰釋了。而因為要以獵鹿為生發展出的鹿或猛獸的圖騰崇拜,更可能是導致文字的產生的直接原因。但由此產生的文字代表的完全不是鹿的意義,而是當時人類的想像和知識的總結。

可以想像,最初的文字必須能夠傳達語言難以表達的意思,才能獲得獨立存在的意義。這些文字只有在被極端重視的情況下,才能得到公認,被學習轉抄而得以流傳。這是循內德而非外得衍進的一個過程。這個內德的過程,因為內德是人對道的認識的積累,使文字既不可能脫離道,也不可能脫離人的本質。這些最早的文字,又經過長期的積累和豐富,使文字最終成型。因為脫胎於內德,早期文字和思考方式對現代文字的影響無處不在,痕跡往往可尋。中國古代的測字或多或少是因為註意到這些痕蹟之後發展而來的。

現代對語言的研究,注重於從說明這一功能著手,就容易忽略內德這一潛在的脈絡。語言不可能脫離文化又能得到完整的研究。內德與外得的區別在於常與無常。內德逐漸豐富發展是長期穩定的,薪盡火傳,難以磨滅,這是文字的主幹。而出於對外得的反應的那些部分則是常變的。以中國古文為例,早期關於馬的名詞,有雄,雌,幼,毛,色等種種區分,如今這些詞都成為冷僻的字眼。秦時的挾書令,只禁歷史政論諸子,不禁法令農書,而今這些法令農書又安在?反之,關於人,神,道,德,仁等名詞,詮釋日豐;經過時間的研磨而得到積累豐富。因此,語言的流傳繼承就如藝術傑作的流傳,語言不僅僅是對物的精確工巧的對應,人的超脫於物之外的創造性,才是語言中不可忽視的精髓。《中庸》說:「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即,人並不完全附屬於天地,天地人三才,人與天地並立為三。人為的語言也是如此,不是被動地由物所限定,而能夠反映出超出物外的人的本質性。

語言文字與其所指的對象有聯繫也有分別,聯繫是通過名聯繫實,分別是名與實並不等同。關於名實的爭論,先秦時代已然很常見,是墨,名,法家著述的重要部分,即使儒家也參與其中。但莊子並不以此種學術為然。莊子惋惜名家惠施之才,說:「道與之貌,天與之形,……天選子之形,子以堅白鳴!」(《莊子?德充符》)《莊子?天下》更說:「惜乎!惠施之才,駘蕩而不得,逐萬物而不反,是窮響以聲,形與影競走也。悲夫!」這是很強烈的批評。「窮響以聲」,即是用大的聲音去壓制迴響,「形與影競走」,即用快走甩掉影子;以名的不同定義相互辯論來試圖弄清楚實,與這兩者相類似,只會招來更多的辯論。正如批評的哲學,批評複批評,永無窮盡。莊子認為,這種情況只有「休乎天鈞」(《莊子?齊物論》)才能結束。鈞即均,天均即天的規定性,或者說真的規定性。《列子?湯問》中兩小兒辯日即是這類的寓言,兩小兒說的都有道理,但如果我們知道地球繞太陽的原理,天之真,天的規定,則問題自解,兩人的說法「是之謂兩行」(《莊子?齊物論》),兩者皆有對的地方,兩者對的地方都能得到保全;偏廢任何一方也是錯誤的。《列子》這個寓言結尾說:「孔子不能決也。兩小兒笑曰:『孰為汝多知乎?』」名的相互辯論中的多智只是徒增煩惱而已。

語言能夠超出物外,有不受實約束的部分,其中包括名之用,名的變化。從名實關係上來講,實勝於名,而不是名淩駕實之上。即語言必須建立在實之上,但又超越實。在語言與名學之間,至少還有一個字學的層次。名實關係,在任何一種語言中都是一樣的,而文字則隨語言不同而不同,這是因為文字是純乎人為構造的。就像很多民族都用網捕魚,但網的構造和網格不盡相同一樣;語言用於捕捉實,文字就像網的構造和網格,在不同語言中也不盡相同,但不同語言都應該能夠捕捉住實。越發達,精密,和成熟的語言,所能捕捉的實越完備,這可以作為語言成熟或者設計完美程度的一個衡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對名實的理解之上,只有對語言的字學有極為深刻的理解,才能真正地表達思想。只有以名學和字學磨礪而成的語言的修養,才是利器,才能善其事,能夠真正地表達出語意。在不能理解實,或者無法無誤地把握文字的時候,自己就糊塗,這時試圖使別人明白,只能越說越糊塗。正如孟子說的:「賢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孟子?盡心下》)而能夠無誤地把握名學和字學的人所講的話,對於昏昏的人來說,是出人意表的,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使人振聾發聵的。以比喻來說,書法的工具是毛筆,善用毛筆的人,當軟的豪尖與紙的接觸時,能精確察覺到其中的微小的相抵之力和紙張的滑澀,因此落筆時,可以形容為力貫紙背,如同筆意觸達紙之外。而對語言的字學有高度掌握的人,運用語言時也是如此,能夠穿透語言,達到言外之意和超脫於言所附的物。人的思想,不被語言限制,而能駕馭語言,應用時才有只屬於個人思想的獨立性,才能清晰而鋒利,這就是所謂的思想力。思想力只有在「用」中,才能表現出來,而新的或未知的「用」,唯有具思想力的人才能實現。

以下分別是:

芝加哥博物館中的甲骨文

樹幹上的蟲紋與九疊篆字有點神似

零下二十度停車場裡的雪上蟲文。。。。猜猜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