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录《暗处》之 自我(2)

来源: 2026-01-26 08:37:4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2

从那时开始,我作重大选择时没那么难了:能让我感到那种亲近和愉悦的选择就是正确的选择。我很喜欢Joseph Campbell的那句话:一个美好的人生是“跟随你的欢喜 (Follow your bliss)”的人生。我想人需要经常听一点来自于自己的性格对立面的建议 – 对于谨小慎微的我,可能就需要一些大胆过生活的建议。而我在第一次听到Campbell这句话时也尤其有震动,让我浮想联翩。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如果做甲事能给我当下的欢喜,我就去做甲事。一段时间之后,如果做乙事能给我欢喜,我就去做乙事。这样走过去的一生就是美好的一生。即使做甲事或乙事带给我的欢喜只是暂时的,我的这段生命并没有浪费,因为每做一件给我以欢喜的事都会让我对世界更了解,也对自己更了解。

并且Robert Frost 说 “way leads on to way” – 做乙事到了尽头,自然会有一个给我欢喜的丙事显现出来。

人之所以需要这样去“碰运气”,我想是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了解自己的价值观、长处和短处已经够困难,了解这些东西如何与社会现实碰撞还要更困难得多。

但在浮想联翩之后,要在生活中运用这样的原则还有实际问题,因为给我以更多欢喜的选择经常需要我付出别的代价,如收入和社会地位。人总是在被各种欲望和诱惑推来搡去,所以要在这些欲望和诱惑的稗草中分辨出欢喜的秧苗,我需要准确地知道这种欢喜的感觉对我的意义有多重大。比如,吃冰激凌、涨工资的感觉是不是欢喜?

我战胜恐惧和焦虑的经历给了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吃冰激凌之前和之后的我是同一个人,涨工资之前和之后的我也是同一个人,但战胜恐惧和焦虑之前和之后的我不是同一个人,尽管从外面看起来我的模样并没有明显的变化。对于我来说,欢喜是我内心最深处的价值观得以表达的愉悦,它把我视野里的所有景物都涂上一层不同的颜色。我想,用这样的欢喜来给自己的选项加上权重时,作出的选择就会更坚实一些。

现在回忆起这些想法来,我又想到,如果我在当下不感到欢喜,我也不应该忽视它,或企图用某个在遥远的未来才能实现的梦想来补偿、让我当下的不欢喜看起来没那么严重。想起小时候,母亲经常说我的一个优点是能忍耐,而我每次听到这话时并没有涌起什么骄傲的反应,因为我感到母亲的言下之意是我没有反抗的血性,她为此感到遗憾。现在我更意识到,忍耐有时候是很可怕的素质:我忍耐了恐惧和焦虑整整三十年,几乎被它们压垮。

我的能忍耐的“优点”也可能与我的好学生情结有关。比如,我在深度沉溺于自己那个秘不示人的小天地时,对身体和心理上其他地方的痛觉可能就没那么敏感,即使那些创伤已经很深。

无论如何,如果我此刻没有欢喜,我应该把找出不欢喜的原因当成我在此刻最该做的事,而不是那样继续忍耐下去。

所以“跟随你的不欢喜”同样是一种美好的人生。这个道理我懂得太晚了,但懂得晚总比一辈子不懂要好。

后来读到的荣格关于心理类型的理论也让我对当年做选择时的费力有了更多的认识。荣格认为,每个人认知世界的方式各有不同,其中思维型与情感型是一对互相对立、互相补充的认知方式。思维型是靠逻辑推理和因果关系来进行感知,情感型则是直接去感知各种事物对于自己的价值。只靠逻辑推理来感知世界时,很难对性质完全不同的事物 – 比如是吃苹果还是吃鸡胸、去经商还是去读博士 – 进行价值比较。但一个主要以情感来认知世界的人在进行这样的比较时就没有那样艰难:比如他可能很清楚求知对自己的价值远胜过钱,他作出这样的判断不需要什么逻辑推演的过程。那么这个在思维型人看来艰难的决定在情感型人这里一秒钟就完成了。同样,对于事业还是家庭更重要这样的问题,用逻辑推理来得出结论会很困难,但在情感型人那里完全不必费这样的周折。

用荣格的理论来理解我的情形,我从前的认知方式是思维型为主,情感型处于休眠的状态,这是因为从没有人鼓励过我要用自己的价值观来对世上各种事物的价值作出自己的判断,所以我完全没有意识到情感型认知对我而言是同等重要、甚至是与我更亲近的认知模式。只用思维型认知来生活,钻牛角尖时没有问题,但一到人生的岔路口就犯了难。

另外,我在从多个选项中做选择时,一个选项之所以成为一个选项进入我的视野,是因为它有别的选项没有的优点。反过来,其它选项也有别的选项没有的优点。这意味着我在重大选择的关口时,没有一个选项占尽所有的优点,我必须在苹果和橘子之间权衡轻重、作出取舍。但我在只知道使用思维型认知方式时,我希望每次都要得一百分,这就会让我进退维谷。

荣格的这个模型也让我回想起我从前的一些重大选择其实也都是情感型认知起了决定性作用。比如在决定是否出国留学时,我曾经在一张纸上在留守中国和远走美国两个选项之下分别写出十几个优点和缺点,发现我完全无法用逻辑推理来决定应该选哪个。让我作出最终决定的还是情感型认知,尽管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是这样:我所读到的从美国来的那些书籍、杂志和故事与我内心深处的价值观更为接近。

我还记得在作出出国留学的选择后我给自己总结的一个经验是:一个选项的一个最重要的优点比另一个选项的十几个不那么重要的优点的权重更大。之所以如此,我想是因为在这里起作用的不是逻辑推理,而是一种情感直觉。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