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的底线》 作者:秦晖
私有财产转为公有时,通常需要私人同意;公有财产变为私有时,通常需要公众同意。但在没有受到限制的权力下,不需要任何同意,只要有一声命令,就能实施。同样地,依靠专制的强权,一会儿以“左”的名义抢夺,一会儿以“右”的名义分赃。以“社会主义”之名,将个人财产变为公有,以“市场经济”之名,将公有财产私有化,以便为权贵谋取私利。这是秦晖在《共同的底线》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