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空对空已经摆得够多了,我只想请教,如果你提倡结果正义,请问你如何设想不经过遵循程序而达到结果正义? 为简单起见,就拿这次讨论的起由辛普森案和你们提到的希特勒上台为例好了。
就这两例,你的结果正义是什么? 在当时是否普遍被接受? 又如何肯定结果的正义?
这个结果正义又通过如何实施来达到?
我不是反诘,而是真的想不出个头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