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涉及到言论自由,请愿自由和法律的关系。基础假定是:我们是同一个国家,法律是大家共同同意的政府制定的。意见不同但不是敌人

来源: 2023-06-11 13:34:3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政府需要倾听人民的声音(因为政府本来就是人民选出来的),自由请愿,就是让人民的声音被听到的一个机制。

但是,采取行动,那是政府(合法政府)的职责范围,不是任何人都随便可以做的。

就像对待一个犯人:有人认为这个人该枪毙,他有权利这么说,有权这么请愿。但他不能自己直接私刑就把人给枪毙了。

思想自由,这可以。但又不可能人人想的都一样,所以行动上,大家只能求公约数,没有别的办法。

但是这个思想请愿自由,就给社会进步留下了出口,即,情愿的人多了,议员等立法机构可能会倾听,并且制定新的法律,比如重新审定死刑犯量刑问题,印第安人的补偿问题等等。

 

一个结论是:不能因为法律上你不能搞私刑,就认定思想上你也不能独立思考、独立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