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政府体系中联邦与地方政府在职责分工方面是有不同的责任的。但作为一届
政府,无论如何在政治事务上的行为意义都是一样的,都是代表着行政当局的,譬如,当州政府在作国际事务的操作时,它就担有国际事务的责任,在一定的时候或者程度的时候,国家(联邦)是有权干涉的(即使是签的是经济合同,只要敏感到一定程度,国家也可以阻止你乱来)就说明了这一点。 至于“严格”的部分,严格地说,立法机构---比如国会的佩嫂的这次出访,她的国会背景毕竟是强于政府背景的,民意机构的色彩还是有一定的掩护作用的,这也是大陆方面可以自说自话地自圆其说的一个出处。 所以,从认真的角度看,这次的州长访台的严重性一点也不逊色于佩议长访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