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敢批评美国的不公,证明你不是为批而批。俺就敢
收回俺的诘难,向你道歉:对不起,在立场问题上,俺误判你了。
至于警察开枪,俺理解警察,还写过一个帖子,意思是他们可能处理特别复杂的情况,常常面对人身安全威胁。条例允许开,可开可不开,他们就选择开。虽然不人道,但他们自己没有允许的权力。
一刀切地允许开枪,就是程序问题。比如有人拿水果刀在自己家里,警察也有权朝人家开枪。如果条例不允许,警察绝不可能这样。
李燕事件在俺看来也一样。在这种对方虽然持刀,但是对警察很难造成实质性危害,且有其他处理方案的情况下,警察不应该被允许开枪。
这就是俺说的程序正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