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在国内刚刚参加工作时,被人叫去代表控方出庭。控方代理本应由职业律师来做。被告知已经和法院的法官沟通好了,谁出庭都是个形式。不如省下律师费来好好宴请法官。
当时是职场小白,完全没有任何资历,也没有相关法律知识,被亲友看中,邀请义务帮个忙。
最后的判决结果不太好,因为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