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着,你歪曲我的愿意啊
我的原话:弃婴绝大多数是女孩,男孩中大多数是残疾孩子。其中有大量的兔唇及肢体残疾,这都不是要耗干家庭积蓄的。为啥要遗弃?
我说都是轻度残疾了?轻度,重度的界限在哪里?肢体残疾的(缺胳膊少腿),可以算重度,但那不需要也无法治疗,不是什么要耗干家庭的问题,人家美国人不也领养了,亲身父母为啥丢弃呢?兔唇手术在上海费用800-3万元,其它城市应该更低,不至于耗干一个家庭吧?其实,作为中国人,不难理解为啥兔唇的孩子被遗弃,尤其是女孩,恐怕,费用不是首要问题。
我就自己而言,假如我的孩子残疾,加入我所在的国家医疗体制一塌糊涂,我也绝不遗弃我的骨肉。弃婴的根本原因不是医疗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