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觉得两教立场不同,不容易比。
基督教中忍的教导,据俺理解,差不多是顺从忍耐,最高的榜样就是耶酥上十字架。这些教导和行为都有一个前提,就是人对神的完全绝对的托付与信仰。神与人的关系很简单:人有灵魂体的差别,灵与神相通,可以回到天国,但永远也成不了神。这决定了基督教中的忍,是有能忍苦之我,所忍之苦,以及忍受的痛苦的。但这三样,最后都交托于神,因神而得荣耀,因荣耀而战胜苦。
佛教,据俺理解,假设(只是假设)自性相当于神,并不以人对自性的完全托付与信仰为前提(可以有,比如净土宗,但也不绝对),而是以人证得自性为理想(姑且理解为个体心行与自性的合一)。相应地,在实现这个理解的过程中,佛教探索并发展出了极为丰富的理论与方法体系。佛教的立场,人与自性,即是相与性的关系。性相本来如一。人之有相,是颠倒妄想造成。苦与乐都一样,是颠倒造成。人如果没有颠倒,就没有苦乐(没有苦乐,不是没有知觉。因此可以另用一个词:极乐)。
达到没有颠倒的状态,一般地说有六条途径,就是六度。六度之一的忍辱,极致就是忍辱波罗蜜---以忍辱而到彼岸。到彼岸则我即佛佛即我,就是无生法之忍,完全超越现象感受,不需要凭借神,就完全战胜世界。
当然,这只是简单地说。如果深入,则两教在忍辱上又有很多现象与原理上的异同。很难一言说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