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应该活多长
茶轩立体是个好现象,ID名字取得好,也说明大家还年轻。立在茶轩贴过的我都看了,但不评论《失去爱》。因为我本打算看看的,可是读到书名的第三个字时,突然充满了饱腻感。总觉得应该不适合老年阅读。
本来应该是人应该活多长,这个问题充满争论,似乎并不是越长越好。如果你活得还很短,应该时间宝贵,赶紧生活。别人的你也不理解。如果你活得足够久,自己的一生都懒得再去回味,操那么多心别人的生生世世呢?所以呢长篇小说不该写那么长,约翰克里斯多弗就是一本我没法读下去的小说。当作者费尽心机地要布道时,字里行间都是做作。当然傅雷的翻译加重了这个味道。傅雷的文字,我一个都不能忍受,太做作了。
从这部后我就没再读过什么长篇了。我们想坐在山顶看风轻云淡,何必去旁观别人每一步汗流浃背吭哧吭哧的登山过程呢?这得有多无聊,多自虐狂啊。当作者想布道什么精神,意义,道德,能量时,就一定会用这一步一步来消耗你的注意力。可是若你能一直保持清醒,就无法忍受这些啰里啰唆地耍花枪。我们能忍受后现代的啰嗦,因为它们不再布道意义。像追忆逝水年华,比较适合现在的年龄和心境。可以躺在床上读一会儿,睡过去,醒来再读一会儿。。。
现在回过头去看过去的小说都长而无当。章回体的一律从一百二十回砍到六十回,无一例外都能上一个档次。红楼梦作者删掉后面的,怕是自己都越写越不满意。当然,如果总是捏在手里不发表,每个作者最终会将长篇改成中篇,中篇改到短篇,然后疯掉。据传说,红楼梦和金瓶梅再写作花费时间上是两个极端,可金瓶梅读来小说感强多了。写作速度也决定效果。一挥而就的文字才真实。我非常喜欢巴尔扎克的中短篇,那都是饿着肚子等晚饭赶出来的。相形之下,福楼拜莫泊桑之流就娇柔做作。
英国人和中国人相像,会讲故事不会写小说。最惨的是鲁宾孙漂流记,因为狗尾续貂,从三流小说掉进不入流了。英国因为进入现代社会较快,没有给传统小说留下什么发展时间。就算有几个女作家追求心灵美,也难免透出强烈的市民趣味。法国雨果等也是一种时代味道。他们有意写得长,估计是在努力追求宏大感,可惜实在没看出多少。那种历史沉厚味,要住在古老庄园里奴隶环绕的托尔斯泰才有。可老托的战争与和平太长,安娜也长。静静的顿河可读性好多了,不过如果篇幅能减少到四分之一就更好。当然,这么长,也让许多人怀疑作者应该是个贵族才说得通。
还是欧洲一些后进地区的人会写小说。谁关心堂吉诃德五十岁前的鸡零狗碎呢?曼查有个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瘦马笨驴,蹄下自有历史画卷。变形记好就好在篇幅恰到好处。所以我现在认为,变形记和阿Q正传是合适的小说长度。红高粱很好,丰乳肥臀注水过多。一个人要做多少条金鱼才能显现出孤独?知味者做一条就够了,无体验的,一千条也不知所谓。
小说不宜长,因为写小说是个技术活加体力活。专业运动员发挥也受体力限制。用本色语言写作,只能是评话或故事会等。专业作家写作,一般要先选定一种语言风格,语调,节奏,意境。每部作品是不一样的。但篇幅长了,很难维持语言文字的协调统一或水准。转换的难度很高,只能其中一两项不着痕迹地渐变。不能搞成像两部作品,那就不如分开。中国作家大部分只能掌握一种专业文字类型。白鹿原就是个文字控制失败的典型,难得一二写得好的地方反成败笔。分成多个中短篇,质量会显得高多了。
当然,我说这些都是老人谈旧书。读小说要趁年少。现在读荷马史诗感觉就是一地鸡毛。但许多人激动其雄浑,是因为年少时读到。还有圣经,文学感的问题。因为圣经是人类文学幼年时的作品。如果说今天文学语言有38条基因链,来自圣经的可能占20条。只要让所有的人仅有这一本书,还天天读读上一千年。换了任何一本都会有同样的效果。
人活得越来越长,越希望小说还是短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