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是万物的阴阳之理。公安的社会作用为阳,作为公安职员谋生工具为阴,二者缺一不可,互相支撑。某些人眼里只有挣钱,不知道自己的社会职责,这是的确存在而且大量存在的事情,只是程度不同。不是整体公安都这样,但是,如果政法高层有这样的思路,上行下效,这种现象就会越来越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