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就事论事,不要又给我扣“大师”的帽子。再次规劝您:除非您有确凿的证据,请不要随便指责他人;否则日后自作自受。谢谢!

来源: 2014-01-09 19:03:4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