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先后的问题,如果法律上先界定了王的关说(或妨碍司法罪),那么国民党无论如何处置王都没有争议,这也是国民党理应担负的社会责任。对一个仅仅是嫌疑人的人如此下手,目的何在,当然我也不把目前流行的阴谋说当一回事。 难道你不认为马在王妨碍司法的罪名有一个清晰的定论之前下此重手,在考纪会决定之前高调召开记者会让“全体台湾人民必须选择”是妥当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