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必要,

来源: 2013-09-17 10:53:4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监听始于2010年,今年6月最高法院判决柯建铭无罪。监听为何继续?有没有理由怀疑有人干扰司法违法监听?
 

就算监听100%合法,王自己撞到枪口上,内容于监听原旨不符,是不是应另行立案侦查,获取更可靠的证据?
 

现有的证据哪一点是说王金平利用职权干扰司法了?我没有理由说王绝对没有,我希望看到站得住脚的证据。
 

即时台湾法律中没有直接针对关说的条例,无论如何干涉司法在任何法典中都能定罪,为何还要以党纪取代国法,百思不得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