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听始于2010年,今年6月最高法院判决柯建铭无罪。监听为何继续?有没有理由怀疑有人干扰司法违法监听?
就算监听100%合法,王自己撞到枪口上,内容于监听原旨不符,是不是应另行立案侦查,获取更可靠的证据?
现有的证据哪一点是说王金平利用职权干扰司法了?我没有理由说王绝对没有,我希望看到站得住脚的证据。
即时台湾法律中没有直接针对关说的条例,无论如何干涉司法在任何法典中都能定罪,为何还要以党纪取代国法,百思不得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