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事。按国民党章程,马英九甚至有权利当原告,
在纪考会里告王金平。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根本就不是发表什么意见和左右的事,他就是原告,主席告一个大党员,有何不可?你不相信纪考会的人有执法的水平,那咱们再争下去,也没个结果。
你开始说关键是谁有权裁决,不该由总统又当裁判又踢球。我指出纪考会有权(党内),过程也符合章程。你又变为总统该不该说话。从党主席角度,党里出了问题,他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交给专职机构处理;而且两人都到会说明,有何不对?你还要怎样的民主过程呢?马有影响力,王就没有?那你也太小看王的能力了。
你说他不策略,不世故,都没错;你说他利用了党员/立法委员的规则,倒王,也说的过去。可你为什么就不会想到另一面,他是为了国民党的长远利益,放手一搏,从高层打掉这种违国法乱党纪的蠹虫呢?做得对的事,总被人怀疑居心有问题,不正是你呼吁改变的国人的文化陋习吗?为什么不能从好的一面看一个不贪污,不违法,不徇私的政治家呢?
我的话今天说的太多,该停了:)
晚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