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党主席,公开表达自己的看法没什么错。至于左右,或左右了多少,那时猜测的话题,辨不清楚的。 另外,11日是开除的日子,不是在11日之后。马11日的记者招待会也是在开除后召开的,会上宣读的决定,这个我记得很清楚。 其实,我也说错了一点。我说,没给王到会申诉的权利。其实是王和马11日都到纪考会说明各自的理由(可参看中新社的消息。我忽略这个消息,所以批评没给机会到会是不对的。那么,说明不合章程,就是没道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