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里某些人为何回避美国非法处置志愿军战俘之事?
按照《日内瓦公约》等国际法,停战后交战双方应该立即无条件全面遣返对方战俘。二次大战结束后,苏联扣押了大批日军战俘将其送往西伯利亚做苦力,美国等西方国家就此对苏联大肆攻击, 这个攻击一直到朝鲜战争结束都没有停止。但几年后在朝鲜战场上,美国却扮演起当初苏联的角色,拒绝无条件全面遣返中朝战俘,而要搞所谓自愿遣返。中国对此拒绝接受,完全是合情合法。为此停战谈判陷入僵局,朝鲜战争又打了两年(1951年7月-1953年7月)才最终达成停战协议,而此前五次战役总共才持续了不到一年(1950年10月-1951年6月)。也就说为了这战俘遣返问题,朝鲜战争又多打了2年。 但在最终的停战协议上,美国的非法行为却得到了认可,中朝接受了所谓的自愿遣返战俘原则,最终导致志愿军战俘中的大多数(1万多人)再也没能重回故乡和家人团圆。像这样屈辱的条款,除了发生在日本这样的战败国身上,不知道是否还发生在别的交战国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