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象是给一个偷盗犯辩护。你的辩词是"我觉得另一个人十年前是犯了抢劫罪的,你们没有给他治罪。所以今天你也不能给这个偷盗犯治罪"。但是,你要记得这个偷盗犯是现犯,脏物还在。你非要法官从十年前另一个人是否犯罪查起,来决定今天的人是否应治罪。无论如何没有逻辑性。